热 #我的理赔故事#报警备案很重要
就之家这个话题,自己亲历的一起事故,给大家一点提示。
时间:2023年8月24日早上8点左右
地点: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世茂外滩小区路段辅道。
事故:汽车与电动摩托车剐蹭
具体经过:早上开车上班途径一段机非混行的路段时,远远就看见道路右侧有清洁工人在扫地,身边还放着一个大的垃圾桶。我本能地放慢车速,并将车尽量靠着左侧中心线行驶。而就在我大部分车身已超过垃圾桶时,一辆同向行驶的电动摩托车为了躲避垃圾桶,突然不减速就直接向左变道,剐蹭到我车右后门、右后翼子板和右后保险杆,她自己也摔倒在路面。
发生剐蹭后,我第一时间停车,打应急灯下车查看,询问骑手有无受伤,还将她的电动摩托车扶起。骑手是个女的,从一开始就很凶,不断指责我。我一边冷静地向她分析经过,一起查看了我们双方车辆受损的部位,并向她分析了事故经过和原因:
1.我车已经压在了道路的中心虚线位置,已经尽量预留出右侧道路。
2.如果接触部位是在我车的前半部分,那么主要责任在我,而受损的部位在后半部分的车门、翼子板、保险杠部位,理应我无责。而且我可以要求她赔偿我车辆的损失。
3.骑车看见前面有障碍物,应该减速,如需变道避让应该看是否具备变道条件,而实际情况是对方看到垃圾桶根本没有减速就直接往左变道,且变道幅度过大才歪倒剐蹭到我的车。责任应该是骑车人的。
4.电动摩托车明显属于超标车,而且无牌。福州市区明文规定这种无牌超标电动车不能在二环内行驶,而且驾驶这样的电动摩托车需要有机动车驾驶证。
分析完了我一再询问对方是否要报警报保险。而对方却很肯定地坚持说不要报警,只要我道歉。我为了赶着上班,也就说了句不好意思就各自离开现场了。
时间:2023年8月24日早上8点左右
地点: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世茂外滩小区路段辅道。
事故:汽车与电动摩托车剐蹭
具体经过:早上开车上班途径一段机非混行的路段时,远远就看见道路右侧有清洁工人在扫地,身边还放着一个大的垃圾桶。我本能地放慢车速,并将车尽量靠着左侧中心线行驶。而就在我大部分车身已超过垃圾桶时,一辆同向行驶的电动摩托车为了躲避垃圾桶,突然不减速就直接向左变道,剐蹭到我车右后门、右后翼子板和右后保险杆,她自己也摔倒在路面。
发生剐蹭后,我第一时间停车,打应急灯下车查看,询问骑手有无受伤,还将她的电动摩托车扶起。骑手是个女的,从一开始就很凶,不断指责我。我一边冷静地向她分析经过,一起查看了我们双方车辆受损的部位,并向她分析了事故经过和原因:
1.我车已经压在了道路的中心虚线位置,已经尽量预留出右侧道路。
2.如果接触部位是在我车的前半部分,那么主要责任在我,而受损的部位在后半部分的车门、翼子板、保险杠部位,理应我无责。而且我可以要求她赔偿我车辆的损失。
3.骑车看见前面有障碍物,应该减速,如需变道避让应该看是否具备变道条件,而实际情况是对方看到垃圾桶根本没有减速就直接往左变道,且变道幅度过大才歪倒剐蹭到我的车。责任应该是骑车人的。
4.电动摩托车明显属于超标车,而且无牌。福州市区明文规定这种无牌超标电动车不能在二环内行驶,而且驾驶这样的电动摩托车需要有机动车驾驶证。
分析完了我一再询问对方是否要报警报保险。而对方却很肯定地坚持说不要报警,只要我道歉。我为了赶着上班,也就说了句不好意思就各自离开现场了。
新车第一次受伤,搁谁不心疼
好在车漆够硬,去污蜡涂一涂就看不出来了
赶紧亲自洗个车打个蜡,安抚一下自己和车
这里凹进去一条,仔细看才能看得出来
黑色漆面真的很难保养
后续重点:我回到单位也总感觉不踏实,在Q5的全国群里说了这事,真的要感谢马姓兄弟,他提醒我一定要报警备案,防止对方倒打一耙。果然如马兄弟所料,在我打通报警电话说明情况时被告知对方已经先我一步报警了,让我去交警队处理。当听到警察说对方已经报警了这句话我的内心真的很受打击,毕竟对方当时一再不要我报警,而转身又主动报了警,这是什么行为?做人最基本的诚信都没有了吗?在我去交警队后发现对方带了好几个人已经在那里,还理直气壮地说是我的错,态度蛮横霸道,我估计不是因为警察在场可能还会打我。
这事几经周折,警方还是判了我全责,尽管我有完整的车载360记录仪,尽管包括保险公司、4S店等所有人都认为我无责,尽管我质疑超标电动车和驾驶资格的问题,尽管我表态自己车损自己承担,也可以金额赔偿对方损失但不负责任。
交警给的判我全责理由是:
1.机非混行的道路,非机动车享有优先权。
2.反正我机动车有买保险。
保险公司尽管也认为我无责,在安抚我的同时,却积极配合交警对对方做出赔偿,最后对方拿出一堆医院检查单、电动车维修发票什么的总额4千多,还要求保险公司给5千整了事。
警方和保险公司其实就是为了省事尽快结案,我也只好妥协。在最后结案时警察也教育了对方,让她们以后要小心骑车,这次幸好是小车,如果碰到的是大货车,可能就不会这么好运了。对方家人拿到赔偿后也向我表示了歉意。
说实话,这事对我内心震动其实很大,我向来循规蹈矩,在部队8年间参加各种抗洪抢险多次立功受奖,对社会虽谈不上有多少贡献,但从来都是心存善念。自从步入社会尽管不年轻了,但社会经历太少太单纯,或许是我把人性想的太美好了,才吃了这次的亏。我同事给我分析说对方一定是看现场她们自己理亏所以不报警,而事后报警因为没有现场,交警一定会照顾所谓的弱势群体而偏袒处理。看来,如果我没有完整的行车视频,如果我没有事后主动报警,说不定还会判我肇事逃逸。
总结教训,如果不幸遇到了交通事故,不管是谁的责任,为了避免纠纷一定要报警备案,哪怕对方要求私了也要留下视频或文字证据。相信这个社会还是好人多,我们当然还是要做个好人,但遇到事情一定要理性处理,善待他人的同时也要保护好自己。
愿大家行车都能一路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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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评论
个人建议,开车出了任何事情,不要对任何人和非机动车仁慈,不是我们冷血,而是保护自己,我家的q5等红绿灯,被一个送外卖的,到处窜,把我灯挂了一个口子,保险公司和警察都说让我自己走保险,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但我不,我觉得,有时候需要一点死脑筋较劲,我一直没同意最后起诉,耗时一年多,我还是赢了,最后赔偿我一个大灯,车衣,还有杂七杂八的其他费用
兄弟没事就好,以后对待这种人不要太仁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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