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汽车之家App

车友支招,保你买得值>>

立即打开

完美解决,感谢陆风

福州车友6348512
0浏览 · 2017-09-13 11:53
完美解决,感谢陆风
举报
打开汽车之家 阅读体验更好

全部回复 只看楼主

blackjan33 关禁闭 已屏蔽
瑞虎3
同一个问题维修超过三次没修好才有换车的可能。
望采纳谢谢。多催4S店,强势点!!!!!!!不过一般豪车配件更换周期都慢!
2017-09-13 11:55 回复
共有条对话 >
智跑小小白 关禁闭 已屏蔽
智跑
是的,同一问题出现连续修理三次以上未能修好的,可以提出换车!~
2017-09-13 11:56 回复
共有条对话 >
江大爺 关禁闭 已屏蔽
翼虎
您好!以下是三包法部分条文,建议您可以看一下您的情况是否符合退换车要求。第二十条 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本规定更换、退货条件的,消费者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等由销售者更换、退货。 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消费者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更换或退货。 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消费者选择更换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更换或退货: (一)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 (二)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后,或者发动机、变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发动机、变速器与其主要零件更换次数不重复计算; (三)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主要零件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其种类范围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规定,具体要求由国家质检总局另行规定。 第二十一条 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日的,或者因同一产品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的,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由销售者负责更换。 下列情形所占用的时间不计入前款规定的修理时间: (一) 需要根据车辆识别代号(VIN)等定制的防盗系统、全车线束等特殊零部件的运输时间;特殊零部件的种类范围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 (二) 外出救援路途所占用的时间。
2017-09-13 11:56 回复
共有条对话 >
dyzmjd 关禁闭 已屏蔽
君越
同一个问题维修3次还没有维修好在三包期限内可以要求退换货,但是对维修的部位和部件有规定的,你可以看下你车的三包凭证的条款。

望点下采纳,谢谢。
共有条对话 >
u几个就很烦 关禁闭 已屏蔽
五菱宏光
关键部件维修三次以上还不能处理问题的就能退车,可以详细参阅以下新的汽车三包法
共有条对话 >
凌风渡浪 关禁闭 已屏蔽
航海家
你这问题应该要求换车了,真的,问题太大了,如果不换就起诉吧
共有条对话 >
福州车友6348512 楼主 关禁闭 已屏蔽
   他是修完一个问题又引发另外一个问题  麻痹  一直这样循环  快2个月了     这样我找我媒体朋友曝光有用么   
2017-09-13 12:13 回复
共有条对话 >
黑风山老管 关禁闭 已屏蔽

blackjan33 2017/09/13 11:55:52 发表在 沙发

同一个问题维修超过三次没修好才有换车的可能。望采纳谢谢。多催...

豪车
共有条对话 >
黑风山老管 关禁闭 已屏蔽

在逼逼就送 2017/09/13 12:13:52 发表在 7楼

   他是修完一个问题又引发另外一个问题...

必须有用
共有条对话 >
z丶JiaJia 关禁闭 已屏蔽
好帖,谢谢分享
共有条对话 >
福州车友6348512 楼主 关禁闭 已屏蔽
。。。。。
2017-09-16 20:28 回复
共有条对话 >
福州车友6348512 楼主 关禁闭 已屏蔽
顶起来
2017-09-21 00:41 回复
共有条对话 >
沈阳车友2744495 关禁闭 已屏蔽
嗯 似乎是有这个规定
但是 你得保留足够的证据
共有条对话 >
zhenlong425 关禁闭 已屏蔽
吓得我不敢关注陆风了
共有条对话 >
福州车友6348512 楼主 关禁闭 已屏蔽

zhenlong425 2017/09/21 23:03:02 发表在 14楼

吓得我不敢关注陆风了

都是眼泪。。。。售后跟不上。。。慎重
2017-09-22 10:43 回复
共有条对话 >
系统故障
发表回复
相关推荐

    加载中
    您确认要删除这条回帖吗?
    取消
    确定
    评论 点赞 收藏 分享

    此帖由于异常操作被冻结1小时,暂时无法修改,冻结期至2015/02/02 1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