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来三个月自燃了,厂方开始扯皮


       2014年11月27号在宁波段塘元通宝通买了一辆一汽大众宝来,买之前也听很多人说宝来存在的问题,其中一条就是会自燃,但是处于对大众的信任和个人喜好还是下手买了。

       三个月开了不到5000公里,首保还没有做,除了起步慢一点其他的还是满意的,但是2015年3月20日凌晨事情发生了,19日22点停好的车,过了5个小时居然自燃了,在熟睡中接到电话还以为是有人恶作剧,多次接到电话出去看了真的是傻眼了,几个小时候前好好的一辆车只剩下了一个烧的面目全非的壳子,消防队也已经走了。

       等到4S店上班,售后总监李某过来看过车,再经过消防队和刑警大队勘察后,几方确定等待消防出具火灾报告后进行下一步协商,由于新车没有保自燃险所以保险公司不负责理赔。几天后大众厂方派人检查车子,在副驾驶座发现除异味的竹炭包,没一会拍了一些照片就说是有人敲开车窗往里面扔了竹炭纵火,但是4S店售后总监李某强调厂方会出示一份火灾报告但是没有法律效应,这个火灾结果以消防出示的报告为准,但因为说是人为纵火,当即赶到刑警大队调取监控,但是没有看到有人纵火,消防经过将近一个月时间的调查出示火灾说明书认定排除外部火源,不排除电气故障,说明已经很明确了,但大众方拒绝签字人定是人为,完全没有之前说的以消防为准的说法,这时候扯皮也就开始了。

       经过几天的协商,元通宝通4S店一直强调需要配合和帮助的随时可以找他们,但是结果是所谓的厂方检测报告从来没有看到过,一切都是售后总监口头表达,几乎没有主动打电话说明进度。

       忍无可忍联系了当地电视台去元通宝通4S要说法,大众方还是咬定是人为,当要求查看厂方人为检测报告时元通宝通售后总监却决绝提供,作为车主,却不能看到自己车辆的检测报告,实在不能理解,元通宝通随即表示还是要以消防为准,最后联系厂方四天内给回复,当我们离开后,大众方又重新强调车子是人为烧的。

        目前这件事情已经无法协商,我想说大众是个大品牌,但是一次又一次的扯皮,一点都没有大品牌应有的素质,买车前是上帝,售后的时候什么都不是,另外各位车主自燃险一定要保,钱不多但是至少可以不会受制于无良的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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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1日正式向法院提起上诉,希望这个事情可以早点结束,6月12日晚上起看了一下车,真的是醉了,车都已经烧成那样了,轮胎居然还有人去偷,烧过的轮胎使用起来没有什么安全隐患吗?车牌也都被拿走了,难道是套牌用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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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想偷轮胎的,你们这个钱用着就这么心安理得吗?



终于有下文了~8月25日开庭,希望这个事情可以有一个结果

在宁波西郊法院宣判我胜诉以后,宁波元通宝通4S店又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真的好无奈啊~宁波西郊法院已经宣判我胜诉了,4S也表示没有什么证据推脱了,但是今天又收到他们向上一级法院上诉,可能又是需要半年的时间去跟他们打官司,为什么已经没有证据了还要上诉呢?就是为了拖时间吗?难道消费者的时间成本这么不值钱吗?


截止昨天这个事情终于有一个结果了,在宁波中级法院出具二审结果后,昨天终于收到4S的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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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7/27 14:3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