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3与L4的思考
当前的辅助、自动驾驶,定义了开的自动,但对于应急处理描述较少,这里不讨论。对于L3和L4,有一点想法。L3是有条件的自动驾驶,比如奔驰欧洲:高速、时速90码以下,之所以是90码以下,可能是自动刹停能力只能达到这个速度。L4应该适应绝大部分情况下的自动驾驶,之所以有人,还是存在极限场景处理不了,但应该是安全的。L3\4除了适用场景不同,还应该有一个区别,就是:当人驾与智驾(自动驾)发生矛盾时,也就是人驾干预智驾时,L3以人为主,而L4以智驾为主?人,尤其是老司机,都会有在紧急状态下有自主反应,很可能会干预智驾:踩刹车、打方向等,如果提前几秒干预,责任如何划分?提前20秒如何划分?最好的办法就是——既然选择了L3\L4,就当他是真的吧。但L3,如果条件太窄,睡觉、打盹都是不可取的。好在中国的法律,不会允许高速90公里/小时的L3吧。当然欧洲奔驰的L3,仅仅是企业承诺而已,也许不是法规的L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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