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知道的当地购车补贴政策#+湖南地区+补贴三到六千不等
湖南的朋友买车有福利了,现在购买乘用车新车机动车可以领取3000到6000元不等的消费券补贴,补贴将以云闪付电子消费券的发放形式进行。
补贴范围和标准
第一条?自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含当日,下同)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其中,对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1万元;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7000元。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乘用车是指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是指在2011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3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乘用车和其他燃料类型乘用车。
第二章?补贴申报、审核和发放
第三条?拟申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的个人消费者,应于2025年1月10日前,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以下简称汽车以旧换新平台),填报个人身份信息,报废汽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照片或扫描件,新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等,向补贴受理地(即《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提交补贴申请。
上述《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应于本细则印发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其中,《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应由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
第四条?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会同相关部门按照职能职责进行审核,通过汽车以旧换新平台反馈审核结果。
申请人提交的信息真实完整,符合本细则要求的,予以审核通过。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完整或不清晰无法辨识的,受理地将补正信息要求告知申请人,申请人按要求在本细则明确的申请截止日期前通过原渠道补正有关信息。
第五条?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及时汇总符合补贴条件的申请人信息,确定补贴金额,报送省商务厅,省商务厅汇总全省信息后向省财政厅提出资金申请。省财政厅根据省商务厅提出的资金安排建议,经财政部地方监管局审核同意后,按程序将资金拨付至相关市州,市州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必须是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消费者:
(一)申领人须为自然人车主。
(二)自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0月31日(具体结束时间以补贴额度发放情况为准,先到先得,发完即止),在湖南省内转出(不含变更登记,不含报废)本人名下的家用汽车,并在湖南省内汽车销售企业购买家用乘用车新车的。转出的旧车必须是本人名下小型轿车或小型普通客车,购买的新车必须是小型、微型(九座以内)家庭自用的非营运客车(含皮卡)。
(三)旧车转让日期以《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时间为准,购买家用乘用车新车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时间为准;以上时间均需在活动有效时间内。
(四)个人出售旧车时必须出具由湖南省内注册的二手车交易市场或二手车经营主体开具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企业登记注册地必须在湖南省。
(五)所购家用乘用车新车已经购买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或办理行驶证;购买燃油车乘用车用户还需完成购置税缴纳。
(六)申领人转出(不含变更登记)旧家用汽车车主、购买新车车主、交强险被保险人、完税证明纳税人须为同一人。
二、补贴标准
按照“本地购车、本地申领、本地核销”原则,申领人在各市州购买家用乘用车新车即申领对应市州购车补贴。申领人通过全部审核流程后,根据车辆类型和价格分档予以补贴,以云闪付电子消费券的发放形式进行补贴,具体标准如下:
乘用车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金额 燃油车乘用车补贴金额(元/每辆车) 新能源乘用车补贴金额(元/每辆车)
5万元(含)—10万元(不含) 3000 3600
10万元(含)—25万元(不含) 4000 4800
25万元(含)以上 5000 6000
注:1.车辆价格以汽车销售机构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含税价格为准。2.汽车消费补贴资金额度有限,按照申领人申领时间先后顺序先审先放,名额先到先得,发完即止。3.每位申领人在活动期仅限申请一次补贴,单次限申请一台乘用车新车补贴。
补贴核销规则
(一)按照“本地购车、本地申领、本地核销”,消费券需在对应购车所在市州线下可受理云闪付扫一扫、付款码的商户聚合收款码及收银设备上使用(微信、支付宝、云闪付个人收款码除外)。
(二)消费券领取成功后,在参与线下活动商家消费时,通过银联云闪付平台进行核销使用,消费券单张面额50元,满50.1元可用一张50元消费券,可叠加使用。
(三)消费券有效期为2024年11月30日,逾期自动失效,券过期不补发。
(四)消费券不可提现,不可售卖。
(五)使用消费券的交易如发生退款、撤销等反向交易,退款金额扣除享受的优惠金额后退回至用户原付款卡。如全额退款、撤销反向交易发生时,该次优惠券仍在有效期内,系统退还已使用的优惠券,用户第二天可在票券中心查看,并在有效期内再次使用;如退款、撤销反向交易发生时,优惠券已过有效期,该单交易已使用的优惠券不做退还。本消费券仅支持一次性全单退款,订单拆单退款,部分退款及撤销交易,消费券无法再次使用。
(六)领取及核销优惠券时均需打开手机定位并允许云闪付APP获取位置信息,请将云闪付APP更新到最新版本。消费券仅限定位在湖南省的云闪付用户领取及核销。
活动网址:https://mp.weixin.qq.com/s/1XtDxw18_Dcnm0DBiwHz8A
领取路径:https://base.cup.com.cn/s/wl/WebAPP/helpAgree/page/appletShare/4H2Lqx?params=ewogICJ0b0xpbmsiIDogImh0dHBzJTNBJTJGJTJGaHVuYW5jYXIuaGFuZ3llYnV0aWUuY2hpbmF1bXMuY29tJTJGY2FyJTJGdjIlMjMlMkZob21lJTJGOTE4IiwKICAiZW5jcnlwdEFwcElkIiA6ICI1YzcwNzczMTQwN2NjZDY4IiwKICAicGFydG5lcklkIiA6ICI0YmRmNGRmYTYyNTE0ZmYxYTU0ZTk0YjJjYzQxMWQ1YSIKfQ==
补贴范围和标准
第一条?自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含当日,下同)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其中,对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1万元;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7000元。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乘用车是指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是指在2011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3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乘用车和其他燃料类型乘用车。
第二章?补贴申报、审核和发放
第三条?拟申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的个人消费者,应于2025年1月10日前,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以下简称汽车以旧换新平台),填报个人身份信息,报废汽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照片或扫描件,新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等,向补贴受理地(即《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提交补贴申请。
上述《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应于本细则印发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其中,《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应由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
第四条?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会同相关部门按照职能职责进行审核,通过汽车以旧换新平台反馈审核结果。
申请人提交的信息真实完整,符合本细则要求的,予以审核通过。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完整或不清晰无法辨识的,受理地将补正信息要求告知申请人,申请人按要求在本细则明确的申请截止日期前通过原渠道补正有关信息。
第五条?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及时汇总符合补贴条件的申请人信息,确定补贴金额,报送省商务厅,省商务厅汇总全省信息后向省财政厅提出资金申请。省财政厅根据省商务厅提出的资金安排建议,经财政部地方监管局审核同意后,按程序将资金拨付至相关市州,市州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必须是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消费者:
(一)申领人须为自然人车主。
(二)自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0月31日(具体结束时间以补贴额度发放情况为准,先到先得,发完即止),在湖南省内转出(不含变更登记,不含报废)本人名下的家用汽车,并在湖南省内汽车销售企业购买家用乘用车新车的。转出的旧车必须是本人名下小型轿车或小型普通客车,购买的新车必须是小型、微型(九座以内)家庭自用的非营运客车(含皮卡)。
(三)旧车转让日期以《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时间为准,购买家用乘用车新车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时间为准;以上时间均需在活动有效时间内。
(四)个人出售旧车时必须出具由湖南省内注册的二手车交易市场或二手车经营主体开具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企业登记注册地必须在湖南省。
(五)所购家用乘用车新车已经购买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或办理行驶证;购买燃油车乘用车用户还需完成购置税缴纳。
(六)申领人转出(不含变更登记)旧家用汽车车主、购买新车车主、交强险被保险人、完税证明纳税人须为同一人。
二、补贴标准
按照“本地购车、本地申领、本地核销”原则,申领人在各市州购买家用乘用车新车即申领对应市州购车补贴。申领人通过全部审核流程后,根据车辆类型和价格分档予以补贴,以云闪付电子消费券的发放形式进行补贴,具体标准如下:
乘用车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金额 燃油车乘用车补贴金额(元/每辆车) 新能源乘用车补贴金额(元/每辆车)
5万元(含)—10万元(不含) 3000 3600
10万元(含)—25万元(不含) 4000 4800
25万元(含)以上 5000 6000
注:1.车辆价格以汽车销售机构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含税价格为准。2.汽车消费补贴资金额度有限,按照申领人申领时间先后顺序先审先放,名额先到先得,发完即止。3.每位申领人在活动期仅限申请一次补贴,单次限申请一台乘用车新车补贴。
补贴核销规则
(一)按照“本地购车、本地申领、本地核销”,消费券需在对应购车所在市州线下可受理云闪付扫一扫、付款码的商户聚合收款码及收银设备上使用(微信、支付宝、云闪付个人收款码除外)。
(二)消费券领取成功后,在参与线下活动商家消费时,通过银联云闪付平台进行核销使用,消费券单张面额50元,满50.1元可用一张50元消费券,可叠加使用。
(三)消费券有效期为2024年11月30日,逾期自动失效,券过期不补发。
(四)消费券不可提现,不可售卖。
(五)使用消费券的交易如发生退款、撤销等反向交易,退款金额扣除享受的优惠金额后退回至用户原付款卡。如全额退款、撤销反向交易发生时,该次优惠券仍在有效期内,系统退还已使用的优惠券,用户第二天可在票券中心查看,并在有效期内再次使用;如退款、撤销反向交易发生时,优惠券已过有效期,该单交易已使用的优惠券不做退还。本消费券仅支持一次性全单退款,订单拆单退款,部分退款及撤销交易,消费券无法再次使用。
(六)领取及核销优惠券时均需打开手机定位并允许云闪付APP获取位置信息,请将云闪付APP更新到最新版本。消费券仅限定位在湖南省的云闪付用户领取及核销。
活动网址:https://mp.weixin.qq.com/s/1XtDxw18_Dcnm0DBiwHz8A
领取路径:https://base.cup.com.cn/s/wl/WebAPP/helpAgree/page/appletShare/4H2Lqx?params=ewogICJ0b0xpbmsiIDogImh0dHBzJTNBJTJGJTJGaHVuYW5jYXIuaGFuZ3llYnV0aWUuY2hpbmF1bXMuY29tJTJGY2FyJTJGdjIlMjMlMkZob21lJTJGOTE4IiwKICAiZW5jcnlwdEFwcElkIiA6ICI1YzcwNzczMTQwN2NjZDY4IiwKICAicGFydG5lcklkIiA6ICI0YmRmNGRmYTYyNTE0ZmYxYTU0ZTk0YjJjYzQxMWQ1YSIKf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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