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C200运动型——最是那一抹蓝(持续更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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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哈,上精选日报啦!!感谢人民感谢党,感谢汽车之家众编辑!!!

 

                       虽然没第一时间看到这个“露脸”的效果,但是还是非常开心的,谢谢大家!

 

        小弟马上就要结婚了,家里考虑给我们添置一辆新车,平时主要给老婆上学的时候开(老婆在读博士,还有三年书要读,学校很大,有辆车上学方便些)。考虑到老婆还是学生,我又是公务员,买一辆30万左右的车比较合适。最开始想买cla200的,但是到4s店里看到实车后,觉得没有网上的照片好看,车头中网的塑料感有点强,就没考虑了。在我的怂恿下,老婆试驾了北京奔驰c200l,觉得蛮好,简直就是奔驰S的孪生小弟,非常拉风,店里两辆现车,一辆是白外黑内c200l,一辆是蓝外黑内c200运动型,因为我的小萌是珍珠白的,并且立标看起来有点高调,就直接提了宝石蓝c200了,短轴版的老婆停车什么的也方便些,就是我开的时候,后面就坐不了人了(小弟184cm,座位调得比较靠后)。裸车本来要31.48万的,我拿汽车之家的手机app给那个售后看,说南宁那边报价就是30.48万,她看过以后去请示领导,最终优惠到了30.48万(哈哈,感谢汽车之家),还送了倒车影像、一把雨伞、两个钥匙扣。下面上图:

 

          以下是晚上在车库里用相机拍的(每张照片下面的文字是相对应的文字):

 

这张好帅!后面有辆boxter,希望姐姐买一辆,我就可以偶尔开开啦,哈哈


眼神好犀利,感觉有点像豹子


大爱奔驰大logo,立标也有立标的美



尾灯也很漂亮,和S有异曲同工之妙











奔驰c的内饰无解,怎么看怎么舒服。吃麦当劳送的小黄人入境啦~

好可爱

平底方向盘,手感超好

副驾驶,音响效果一般










 
以下是白天拍的:

我说这个中控台是深蓝色的,老婆偏偏说是黑色的……
 
去山上玩,一只蚂蚱跑进来了
 
在去广西桂林全州的石塘天坑的路上






孩子们在钓马怪,小时候我经常钓的,有一次钓到一条小蛇,赶紧把竹竿和袋子扔了,立马就跑,从那以后再也没钓过马怪。



路有点窄,不过我也算是老师傅了,不在话下

路上遇到牧羊大姐




老规矩,大鹏展翅




 



石塘天坑上了中央电视台的,风景还可以












小黄人又出来抢镜了~


 
牛哥就是牛,车来了也不让一让,小奔还是干不过大牛啊!










房子装了一年总算快装修好了,再过一个多月就可以住了
水晶岗水库

有朋友说我没有拍一张像样的侧面照,现在补上

再来一张中控全景


如果是全景天窗就更好了











刚洗的车一下子又脏了,50块钱啊,蓝色是不是很容易脏啊








和老婆去桂林的罗山湖水上乐园玩了下夜场
小弟因为超重,很多都不能玩





只有在泳池里泡泡了

小弟和老婆的合影
 
 
最后钥匙认证:

 
驾驶感受:
现在开了800多公里了。
奔驰的怀挡其实很方便的,就是开了一段时间以后再开我的小萌就感觉有点反应不过来,经常是忘记去挂档,而是去开了雨刮器。
动力还行,调到s加模式,推背感还是有的,但是和我的小萌比起来也差不多。
启停功能用着真的很方便,特别是等红灯的时候,简直就是一种享受。
后来才发现竟然没有倒车雷达,停车什么的不太方便,问4s店加装原厂的倒车雷达竟然要好几万,怎么不去抢?!问外面的汽车维修店,只要几百,但是要在车尾打好几个孔,太不美观了,就没装了。不知道奔驰怎么想的。
小笨的回头率很高,很多人问我多少钱买的,我说30万,他们都不信。
总的来说,小笨,值得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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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和老婆初中时是同班同学,高中时也是同班同学,大学时就不是同班同学了。算下来,我们认识14年啦。人的一生能有几个14年呢?如果命长,最多也就七八个吧。
       初二那时,我情窦初开,就喜欢上她了。自始至终,我都相信世上有一见钟情这么一回事。
       高二时,我向她表白,她以学习为由拒绝我了。我只是有一点儿惆怅。
       高中毕业后,我们去了不同的城市上大学,相隔千里,4年里只见过一两次吧。疏远是不可避免的。很多东西你不想遗忘,却不得不忘,忘了反倒比记得好。我差点就忘了她美好的模样。
       期间我写了一篇小说来缅怀我们的青春:
 

                                                               《问候小白——有一种爱不忧伤》

 

       她总是留一头齐肩短发,有时扎一个马尾,走起路来从不招摇,也绝不低调;她总是背上背着一个双肩书包,书包里装着的并非巧克力,布娃娃,定是一本本练习题;她总是在太阳下山之前就回家,不管霓虹多么美,也不管夜色如何让人微微醉。

       她就是这样的一个乖女孩,听爸爸妈妈的话,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然后越看越令人觉得心旷神怡。

       那时我们是学生也是同学也是同桌。十六七岁的年龄,花一样的好像永不凋零。大清早,我已经站在六层教室前的阳台上,啃着冒着热气的白馒头,眼镜起了一层水雾,眼前便雾一般的迷离。我固执地认为,雾里看花也是一种美丽。大多数时候,临近上课,她就会出现在校门口,背着双肩书包,一路小跑过林荫道,由远及近,由小到大,然后站在我身边对我笑,说一句“早上好”。喘着粗气,是因为她从不迟到而又喜欢睡觉。夕阳西下,余晖逗得世界都害了羞,空气里氤氲着淡淡的离愁。少年不识愁滋味?也许只是我的愁比较多,恰似一江春水胡乱流。我踩着夕阳幽幽的倩影,不远不近地跟着她一起回家。穿过两条长长的街,在十字路口,她向左,我向右——是为以后的以后承上启下一个意境相似的韵脚吗?

        周末,她会穿上皇马球衣,戴上护额,护腕,全副武装地奋斗在学校的足球场,和我们一大帮男孩子踢足球。我不喜欢踢足球,但我满心欢喜舍命陪女子。看着她快乐地奔跑,我会莫名想起花木兰,心里所有的忧伤都会烟消云散。

当你纯粹地喜欢上一个女孩,你会觉得草儿是为她一个人绿,花儿是为她一个人开,漫天繁星留恋着星空也为看她笑靥而徘徊。这样的感觉很奇妙,好想把生命里所有的快乐都搜集起来,折成一只只千纸鹤,萦绕在她身边的每一个角落;好想把她的所有忧伤都写成一句句诗歌,点亮我每天的生活。

        因为同桌之便,我会带很多巧克力到教室去吃。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近巧克力焉能不吃?她终究抵挡不住“糖衣炮弹”的顽强攻击,乖乖就范。我窃喜:吃吧吃吧,努力吃得白白胖胖吧!在这个不是唐代的时代,纵使杨贵妃再如何如何沉鱼落雁,闭月羞花,再怎么怎么国色天香,倾国倾城,没个人瞧。我心里的小九九反复冒泡,爽得不可开交。但天有不测风云,正当我要立下“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豪言壮志”时,我的牙,痛不欲生。我去拔了一颗牙,请了一个星期假。那个星期,我在家休养生息,而对她的思念已经泛滥成灾,不可收拾。我对我的那颗牙表示忏悔。但我倔强地死了心,为了我的巧克力计划,我豁出去了!回到学校我再接再厉。但当我为伊消得人憔悴时,她却依然亭亭玉立,她身后的追随者依然那么神气!千军万马,我必须突出重围。三十六计,此计不行行彼计。

       我用大量巧克力把她最好的朋友小欣的头砸晕。小欣一直胖嘟嘟的。所以,成不了美女,就成为美女身边最好的朋友吧!从小欣那里我知道了她最喜欢的歌手是约翰列侬,最喜欢的歌是约翰列侬的“yesterday”。那些白天黑夜,我听的歌只有“yesterday”,我唱的歌也只有“yesterday”。在我克服掉我与生俱来唱歌跑调的本能之前,我对“yesterday”已经有点审美疲劳了。为什么约翰列侬是个英国人?为什么“yesterday”是首英文歌?我唱中文歌跑跑调就算了,但唱“yesterday”时根本就没调可言了。那一个月,我苦修英文。结果是,歌没唱好,英语口语倒有了一个质的飞跃。这是不是也是“无心插柳柳成荫”?这是乐观者的箴言。我只对“有心插花花不开”耿耿于怀。最后的最后,我在元旦晚会上为她一展歌喉的美好愿望不了了之。我的歌,自己听了也会晚上睡不着觉或者睡着了再做噩梦。正所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我可不想让她认为我在侮辱约翰列侬之余顺便玷污了他的“yesterday”。

       篮球年级赛。她是我们班的后勤部长,负责给队员端茶倒水。我是中锋,每场比赛,都是篮板王。一路过关斩将,我们班杀进了决赛。没人知道,我为什么那么拼命抢篮板。因为我可以连续起跳。别人连续起跳都是越跳越低,而我却可以保证每次跳得都差不多高。而我的投篮准星却惨不忍睹,一塌糊涂。我只有以己之长补己之短。我只是不忍让她的加油没有意义。有意义就是让她开心。我做好了一切准备,决赛上演了。讽刺的是,我刚跳过球落地,腿就抽筋了。那是怎样的一种抽痛呢?小腿上的肌肉都齐心协力往一处挤。而这痛和赛后看见她流泪时的心痛相比又是怎样的一种卑微?那场比赛,我一直坐在场边,深切体会着心有余而力不足的悲哀。我分明看见了她眼里的忧伤。

       天可怜见,我有多么在意她的感受。曾经我看到她会那么欣喜,她微笑,我以为世界在狂欢;曾经我看到她会那么悲伤,她流泪,我以为天空在哭泣。

         牵过她的手,两次。一次是我们一行人在游乐场的“鬼屋”里。列车缓缓开动,四周一片漆黑。她坐在我左边的位子,紧紧握着我的手,紧张得好像世上真的有鬼。我早已忘了装作害怕才能体现“鬼屋”的价值,甚至想和鬼们称兄道弟。我握紧她的手,故作深沉地说,别怕,马上就可以重见天日啦。上帝知道我有多么得言不由衷。我多希望铁轨能长一点,再长一点,最好长到没有尽头,我好牵着她的手,走过剩下的许多个春夏秋冬。真遗憾,上帝睡着了。出了“鬼屋”,她长吁一口气,额上已经渗出细密的汗珠。我递给她纸巾,她接过,对我笑,告诉我,她不怕鬼,怕黑。所以至今我也没有和鬼们结拜。还有一次,是我们一行人去贝贝老家玩。我从没有到过那么美丽的地方:青山绿水,茂林修竹。让人自然而然地忘记了喊饿,因为秀色可餐也果然名不虚传也。水至清则无鱼,这句话深奥得不能成立。我分明看见小河里,水草摇曳,小鱼放肆地游来游去。我们脱了鞋袜放在岸边涉水玩。水流湍急,水里的小石头有点硌脚。我牵着她的手趔趔趄趄地在小河里散步。游鱼被惊得四处逃窜,我的心也扑通扑通地跳个不停。那时我想到了陶渊明。我可否牵着她的手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恨只恨,陶潜已逝,东晋也晚。

       两次牵手,两次刻骨铭心。即使时过境迁,梦里还能笑出声来。时间是记忆的帮凶,越久越发清晰。

……

        后来,她说她想要一个哥哥,于是,我成了她的哥哥。有这样可爱的妹妹,夫复何求?

后来的后来,她家搬去了另一个城市,也许以后再没有交集。

一哥们问我,那么喜欢她,为什么不告诉她。我想了想说,谁知道呢。这是一个美丽的错误吗?不,错误不会是美丽的。

        席慕容说,假如你不喜欢一个人,那么多半是因为你没有看见过他年少时的模样。而我们在青春里的一场场邂逅是否多半因为年少轻狂?也许每个男生心里都曾经住过这样一个女生,没有海誓山盟,没有天荒地老,失却了也不忧伤。只是会把与她在一起的点点滴滴小心翼翼地珍藏。也许,有的爱情自诞生的那刻起就注定了是一个人的盛宴,但谁能否认,那便是生命里最美的一章?

        我想着很多年后,物是人非,我蓦然记起,很多年前,有过这样一个女孩,水一样的,水一样的住在我心里。

而现在,我正尝试着忘记。

         我要记得的是,我有一个妹妹,超级可爱。她叫小白。

          许久不见。

          小白,你好。(完)

    

     

          小说毕竟是小说。

          毕业后,我们总算在一起了。不说历经磨难,也算九死一生了吧。

          很多80后朋友都在晒小孩打酱油的照片了,我们也晒出了结婚证、婚纱照。



          愿我们相携到老、不负流年。

          愿天下有情人,都能幸福。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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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4/20 02: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