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门杀、搭便车出事故怎么赔?最高法终于给出了明确说法

5月6号,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一共12条,6月30号起施行。

这次新规里跟车主关系最紧密的有两个场景。

来源:新华社发布

第一个是"开门杀"。就是你停车后,车上乘客开门撞到了骑车人或行人。以前保险公司可能以"乘车人不是被保险人"为由拒绝理赔。新规明确说了:受害人有权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范围内赔付,法院应予支持。保险赔完不足的部分,由乘车人和驾驶人共同承担。

第二个是"搭便车"。就是你好心免费载朋友一程,结果出了事故。民法典规定如果驾驶人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可以减轻赔偿责任。但问题是——交警认定你全责或主责,算不算"重大过失"?

新规的答案是:不一定。法院要综合事故原因、驾驶人具体行为等因素来判断,交警的责任认定不能直接等同于"重大过失"。换句话说,即使交警判你全责,只要你的行为不构成故意或重大过失,赔偿金额有可能减轻。

第三个变化是借车出事故。新规明确借车人承担全部责任,车主仅在自身过错范围内担责。比如你把车借给没驾照的人,或者借的车本身有刹车问题,那车主也要赔。但如果车况正常、借的人也有驾照,那出事了主要是借车人赔。

开门杀vs搭便车

我觉得第三条特别值得注意——很多人碍于面子借车,出了事才发现自己也要担责。6月30号新规施行后,这些边界会更清晰。

你有没有借车或者搭便车的经历?遇到过麻烦吗?评论区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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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5/11 11:1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