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比亚迪千里眼禁用问题追问

一、2021年08月16日发布的《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2021年10月1日比亚迪是否及时对关闭千里眼功能进行公告?告知义务是否尽责。如后面销售时宣传、广告中仍有千里眼功能,则明显违法。对消费者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
二、需要比亚迪确认并回复以下问题:
根据《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第八条 汽车数据处理者处理个人信息应当取得个人同意或者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因保证行车安全需要,无法征得个人同意采集到车外个人信息且向车外提供的,应当进行匿名化处理,包括删除含有能够识别自然人的画面,或者对画面中的人脸信息等进行局部轮廓化处理等。
1、比亚迪通过千里眼功能获取的数据是否只是存储在车机上?是否上传至公司后台数据库或其他存储地?
2、比亚迪是否向车外提供通过千里眼功能获取的数据?具体提供至哪里?
3、有没有跟职能部门确认,向“车外”提供,向车主提供算不算向车外?
4、如果比亚迪对通过千里眼功能获取的数据进行加工或提供给其他方,是否获得车主的同意与授权?由此产生的责任应由比亚迪承担。

如果千里眼功能获取的数据只是存储在车机上且向车主提供不算向车外的话,千里眼功能关闭是违法的。于法无据。
(摘自



千纸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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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3 15:1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