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领24天的驾驶证直接被注销

海小警
0浏览/2020-05-24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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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15日,保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大队在隆阳区龙泉路与永昌路交叉口执勤。当天20时05分许,一男子驾驶一辆无牌二轮摩托车行驶至龙泉路与永昌路交叉口,执勤民警见状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经核查,该车驾驶人李某准驾车型为C1,不能驾驶摩托车,系准驾不符。且李某所持驾驶证初次申领日期为2020年4月21日,现处于实习期。除此之外,驾驶人还存在驾驶摩托车时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驾驶人李某驾驶与其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将被处以罚款750元,驾驶证记26分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实习期驾驶证被记12分,驾驶证将被注销。驾驶人李某刚到手24天的驾驶证被记26分,李某所持的C1驾驶证将依法予以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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