败诉了,但也证明长安真的没有一点良心


我的奔奔续航虚标的案件已经宣判,法院判定我败诉。我认可法院的判决结果,但也质疑法院的判决依据。第一,法院说我在购车后第20个月说车的续航有问题离购车时间太久了,没有关联性;第二,法院说长安厂家售后出具的路试检测结果不是按照工况法做的测试,没有依据。我只能说法院的判决确实是事实,但我在审理的时候提出的国家检测机构检测的结果只能对长安当时的送检车辆负责,并不能说明今后所有的车辆全部都合格,这一点在法院的判决书里一点都没提到。还有就是法院说我没有提出索赔金额的依据,法院的意思是我不能证明自己的损失。标称续航320公里的奔奔,长安厂家售后做的测试只能跑210法院居然说我没有损失,厉害,确实厉害。也提醒一下后续如果有想对长***行续航虚标起诉的车友一定要注意这几个问题,避免我的弯路再次出现。还是总结一下,普通个人跟长安这样的央企来比就是蚂蚁对大象的感觉,屁民要是胜利了那才怪。因为从我投诉奔奔续航虚标开始到审理结束,长安从来没有人联系我要给我做全面检查,全是忽悠,或者说这个就是这样的,即便续航只有210公里也是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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