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5日罚200元,百色公安机关开出2021年“买分卖分”第一张罚单
1月5日9时许,市民韦某来到百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一大队违法处理室办理桂A7QXXX号小型轿车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理业务,窗口民警经过查询,发现韦某并非违法车辆的真正驾驶人,涉嫌买卖分。通过查询,该车电子监控违法未处理共计6条,总记分17分,罚款1100元;且此前已经有4名驾驶员为该车处理过交通违法。经核查发现,韦某是经邻村朋友林某介绍,帮林某的“表哥”代扣分。韦某的行为涉嫌“买分卖分”,被移交至百色市公安局解放派出所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最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之规定,现决定对违法行为人韦某处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2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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