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能源蒙迪欧大家都要一定清醒,厂家已经抛弃你们了
当“8年质保”沦为空谈:长安福特车主的维权困局
选择一辆新能源汽车时,动力电池的质保承诺往往是消费者最看重的“定心丸”。我当初选择长安福特,正是冲着厂家那句“8年或16万公里内,动力电池问题可免费更换”的承诺——在动辄十几万元的电池更换成本面前,这样的承诺像一道安全屏障,让我觉得“买得放心,用得踏实”。可如今,这道屏障正在厂家的操作下变得摇摇欲坠。
我的车曾因动力电池问题,在厂家的质保范围内顺利更换过一次电池,那时我真心觉得“大厂承诺有担当”。可今年,车辆再次出现动力电池故障,当我带着车找到4S店,期待厂家继续履行承诺时,得到的回应却让我如坠冰窟:不换全新电池,只能由第三方维修,额外给一年延保。
这个方案,我无论如何也无法接受。翻开购车时的质保手册,白纸黑字写着“8年或16万公里内免费更换动力电池”,而我的车目前距离8年期限还有3年7个月,剩余里程也远超6万公里——换句话说,现在的电池故障,完完全全在厂家承诺的质保期内。
厂家给出的“替代方案”,更像是一场精心设计的“时间游戏”。第三方维修的电池是否为原厂件?性能能否与原车匹配?这些都是未知数。更关键的是“一年延保”:这一年之后呢?目前一套动力电池系统的更换费用高达12.8万元,一旦延保到期,这笔费用就要由我这个消费者全额承担。可按照最初的承诺,这3年7个月的质保期内,厂家本就该为电池问题负责,凭什么用“一年延保”来抵消本应履行的责任?
我多次和厂家沟通,要求按承诺更换全新动力电池,得到的回应却始终是“方案只能这样”“我们再研究研究”。拖延的意图昭然若揭——他们或许在等,等这一年延保到期,等我当初信赖的“8年质保”在时间流逝中被悄悄稀释。到那时,12.8万元的更换成本压到我身上,厂家便能顺理成章地说“质保期已过”,彻底摆脱责任。
可这不是在耍文字游戏吗?“8年或16万公里”的承诺,不是一张可以随意涂改的废纸,而是厂家与消费者之间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约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早已明确,经营者不得以任何形式减轻或免除自身应尽的义务,厂家用“第三方维修+一年延保”替代原质保期内的更换义务,本质上是在单方面撕毁合同。
我知道,像我这样的车主或许不是个例。当一家车企把“质保承诺”当作吸引消费者的营销噱头,而非必须坚守的责任底线时,伤害的不仅是单个车主的权益,更是消费者对品牌的信任。12.8万元对普通家庭不是小数目,它可能是大半年的收入,是孩子一年的学费,是老人的医疗费——厂家怎能用一句轻飘飘的“延保”,就把这份沉重的负担转嫁给消费者?
我依然在等厂家的正面回应,等他们履行当初的承诺。也想借自己的经历提醒更多消费者:我们为“质保承诺”买单,买的不仅是产品,更是一份安心。而对企业来说,守住承诺,才是守住品牌的生命线。别让“8年质保”沦为空谈,别让信任变成失望。
选择一辆新能源汽车时,动力电池的质保承诺往往是消费者最看重的“定心丸”。我当初选择长安福特,正是冲着厂家那句“8年或16万公里内,动力电池问题可免费更换”的承诺——在动辄十几万元的电池更换成本面前,这样的承诺像一道安全屏障,让我觉得“买得放心,用得踏实”。可如今,这道屏障正在厂家的操作下变得摇摇欲坠。
我的车曾因动力电池问题,在厂家的质保范围内顺利更换过一次电池,那时我真心觉得“大厂承诺有担当”。可今年,车辆再次出现动力电池故障,当我带着车找到4S店,期待厂家继续履行承诺时,得到的回应却让我如坠冰窟:不换全新电池,只能由第三方维修,额外给一年延保。
这个方案,我无论如何也无法接受。翻开购车时的质保手册,白纸黑字写着“8年或16万公里内免费更换动力电池”,而我的车目前距离8年期限还有3年7个月,剩余里程也远超6万公里——换句话说,现在的电池故障,完完全全在厂家承诺的质保期内。
厂家给出的“替代方案”,更像是一场精心设计的“时间游戏”。第三方维修的电池是否为原厂件?性能能否与原车匹配?这些都是未知数。更关键的是“一年延保”:这一年之后呢?目前一套动力电池系统的更换费用高达12.8万元,一旦延保到期,这笔费用就要由我这个消费者全额承担。可按照最初的承诺,这3年7个月的质保期内,厂家本就该为电池问题负责,凭什么用“一年延保”来抵消本应履行的责任?
我多次和厂家沟通,要求按承诺更换全新动力电池,得到的回应却始终是“方案只能这样”“我们再研究研究”。拖延的意图昭然若揭——他们或许在等,等这一年延保到期,等我当初信赖的“8年质保”在时间流逝中被悄悄稀释。到那时,12.8万元的更换成本压到我身上,厂家便能顺理成章地说“质保期已过”,彻底摆脱责任。
可这不是在耍文字游戏吗?“8年或16万公里”的承诺,不是一张可以随意涂改的废纸,而是厂家与消费者之间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约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早已明确,经营者不得以任何形式减轻或免除自身应尽的义务,厂家用“第三方维修+一年延保”替代原质保期内的更换义务,本质上是在单方面撕毁合同。
我知道,像我这样的车主或许不是个例。当一家车企把“质保承诺”当作吸引消费者的营销噱头,而非必须坚守的责任底线时,伤害的不仅是单个车主的权益,更是消费者对品牌的信任。12.8万元对普通家庭不是小数目,它可能是大半年的收入,是孩子一年的学费,是老人的医疗费——厂家怎能用一句轻飘飘的“延保”,就把这份沉重的负担转嫁给消费者?
我依然在等厂家的正面回应,等他们履行当初的承诺。也想借自己的经历提醒更多消费者:我们为“质保承诺”买单,买的不仅是产品,更是一份安心。而对企业来说,守住承诺,才是守住品牌的生命线。别让“8年质保”沦为空谈,别让信任变成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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