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夜里喝酒上午开车,“隔夜酒”一样酒驾被查

4月12日,遵义高速交警五大队民警在绥阳停车区对过往的超速车辆进行查缉时,查到一辆超速越野车,驾驶员身上散发着酒味。民警立即对驾驶员陈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3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询问得知,前一天夜里,陈某与朋友一起喝酒直到21时许才结束。感觉自己头脑清醒,第二天上午便驾车上路。最终,民警对陈某超速10%以上未达20%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对陈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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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4/18 05:4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