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因对向车滥用远光灯撞死行人 到底谁全责?
遇到对面开远光灯,视线瞬间全白。这时候如果没看清路撞死人,到底谁全责?很多人以为是开远光灯的赔钱坐牢。宁夏法院刚刚出了个典型判决,结果出乎所有人的意料。
宁夏一名司机晚上开车通过交叉路口,被对向车辆的远光灯直射,眼前一片盲区。结果没看清前面的路,视线受阻后撞上同向前方行人,致其死亡。交警和法院的最终判决:被远光灯闪瞎的司机负主要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而对向开远光灯的司机,仅仅承担次要责任!

法院的逻辑很冰冷但符合现行法规:遇到强光视线受阻,第一反应必须是减速甚至停车避险。 如果不减速继续盲开,这就是没有采取避险措施,撞死人就是直接肇事者。
远光灯的杀伤力究竟有多恐怖?
夜间会车被强光照射,驾驶员的眼睛会瞬间致盲,恢复期长达3到5秒。 如果当时车速是60公里每小时,这几秒钟车辆相当于闭着眼睛在路上冲出去了足足50多米。

50米的距离盲开,路上如果有电瓶车、行人或者石块,直接就是一场命案。 乱用远光灯的司机根本不用发生物理接触,就能隔空把人送进地狱,这简直就是不折不扣的马路谋杀。
这种非接触性担责的现实案例早就一抓一大把。
江苏宜兴的案子,开远光的赔了17.5%;北京的案子,违规用灯的承担40%赔偿。只要远光灯和车祸有因果关系,绝对跑不掉法律的经济制裁。
但这对于被闪瞎的司机来说,代价依然太惨痛了。人家开远光最多赔钱背次责,你没减速撞上去,可是要实打实进去踩缝纫机的。
为了别人的违规行为,毁掉自己的一辈子,怎么算都亏。
现在的路面上,除了无知的新手,还有大量非法改装强光射灯的大货车。这些大货车上的灯一旦打开,对面简直就像看到了太阳爆发。 遇到这种毫无底线的马路杀手,讲理是没用的。

命是自己的,底案也是自己的。
以后夜间开车,只要对面出现那种闪瞎眼的远光灯,别管三七二十一,立刻把脚放在刹车上果断减速。 宁可停在路边被后车疯狂按喇叭,也绝对不能踩着油门去开盲盒。
法律也许无法立刻让所有乱开远光的人彻底消失,但方向盘始终握在每个人自己手里。遇强光必须减速,这不仅仅是法规要求,更是保命保底线的最后一道防线。 千万别拿命去赌别人的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