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今天刚发现高速过路费还不一样
翻出来五年前一次长途的高速缴费票据,我发现高速过路费还不一样,我这发现有4种:
1.车辆通行费发票,有国家税务局监制的章;
2.某省非税收入专用票据(收据),有财政部监制的章;
3.某省车辆通行费专用票据(收据),有财政部监制的章;
4.某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专用票据(车辆通行费专用),也是财政部监制的章,旁边还标注了“报销凭证”。
给发票容易理解,很多站点给的是收据。同一个省给发票的、给收据的都有,但是每个站只给一张票据。有没有人内行人解答一下是怎么回事,如果是公务用收据可以报销吗?
1.车辆通行费发票,有国家税务局监制的章;
2.某省非税收入专用票据(收据),有财政部监制的章;
3.某省车辆通行费专用票据(收据),有财政部监制的章;
4.某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专用票据(车辆通行费专用),也是财政部监制的章,旁边还标注了“报销凭证”。
给发票容易理解,很多站点给的是收据。同一个省给发票的、给收据的都有,但是每个站只给一张票据。有没有人内行人解答一下是怎么回事,如果是公务用收据可以报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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