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想着说,我是女司机,交警应该不会查~”

2024年9月20日,铜仁市玉屏交警在辖区大龙收费站设卡查缉,严查酒驾醉驾、超员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20时10分许,严某驾驶湘C****7号小型轿车驶入查缉点。
在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严某散发着酒气,存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随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经呼气式酒精检测,驾驶人严某酒精检测值为72mg/100ml,符合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经核查,9月20日17时,严某与生意伙伴在黔东南岑巩县某餐馆吃饭,席间喝了一些酒……然后,严某本来想找代驾,但想着晚上跑高速没事,遂从岑巩收费站上高速。20时10分许,严某在大龙收费站被玉屏交警查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严某将面临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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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7/28 16:0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