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购车补贴政策

日前,《吉林省汽车置换更新实施方案》公布,对2024年吉林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等作出了详细说明。2024年9月10日(含当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个人消费者在吉林省内“卖旧买新”即可申领5000~13000元不等的补贴。如果活动日期另有公告的,按新公告执行。

问:本次补贴是所有车型都可以吗?

个人消费者在吉林省内转让本人名下在吉林省内登记的乘用车(以下简称“旧车”),同时在吉林省内购买燃油乘用车或新能源乘用车新车(以下简称“新车”)并在吉林省内完成注册登记的,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票面价税合计金额给予定额补贴。

本方案所称乘用车是指《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GA802-2019)中“机动车规格分类”规定的小型载客汽车、微型载客汽车。新能源乘用车包含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含增程式)、燃料电池汽车三类(机动车行驶证副页有“新能源”或“油电混合”标注,挂绿色车牌)。以公安车辆管理机关发放的《机动车登记证书》登记的车辆类型为准。

问:怎么能享受补贴?

本次活动的补贴对象为个人消费者,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和吉林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个人消费者只能二选一,不能同






2.旧车所有人、新车所有人与补贴申请人必须为同一个人。

3.个人消费者转让的旧车必须于2024年9月10日之前已登记在本人名下,以旧车《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载明的登记日期为准。

4.《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为吉林省。

5.个人消费者转让旧车和购买新车日期须在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间,无先后顺序要求。旧车转让日期以《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新车购买日期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

6.个人消费者购买的新车应当于2024年12月31日之前在吉林省公安交管部门完成车辆注册登记手续,注册日期以《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载明的注册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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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7/12 03:4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