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比亚迪拒绝履行6年15万公里质保、拒绝三包政策
车辆有异响,于2025年3月28日去乐山市比亚迪4s店(乐山金华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检查出电机故障,需要更换电机总成,车辆目前3年8个月,6万多公里在该4s店做过保养更换电机油,总里程106132公里,属于该车企(6年15万公里三电质保)三包范围之内,目前4s店以企业的保养手册上 的条款 没按时到店保养为由,拒绝履行三包义务,实属单方违约,严重侵害到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且金华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与我的买卖合同上也没有告知消费者没按时保养就拒绝三包义务。首先企业的霸王条款不能抵制国家三包政策,其次企业也没做到明确告知消费者的义务。在此请求上级部门为老百姓做主。车企及4s店就是知道百姓维权难才肆无忌惮的置国家三包政策与不顾,店大欺客,玩弄消费者、欺骗消费者。在此诉求车企及4s店履行国家三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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