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车辆上路行驶被查处
- 海小警
- 0浏览 · 2021-04-29 22:29
04月22日23时30分,刘某(男,36岁,洛南县城关镇樊湾村人,持C1驾驶证)饮酒后驾驶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河滨北路西段时,被洛南县交管大队石门中队民警依法查处,现场呼吸式酒精测试结果为39.7mg/100ml。刘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刘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给予驾驶证记12分,并处罚款一千元。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刘某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一千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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