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酒后16个小时开车上路仍涉嫌酒驾
- 海小网
- 0浏览 · 2020-11-23 12:30
11月13日,烟台高速交警支队海阳大队民警查获一起酒后驾驶机动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11月13日15时许,烟台高速交警海阳大队民警在辛安收费站执勤时,在对一辆鲁B牌照的红色小型车辆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杨某有饮酒后驾车嫌疑。民警要求驾驶人汲某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杨某称中午并未喝酒,于是民警对其做进一步检查。经过酒精测试仪呼气检测,驾驶人汲某体内的酒精含量为26mg/100ml,达到了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据驾驶人杨某供述,前一天晚上自己在与朋友的聚会上喝了一斤的白酒,一直喝到晚上十一点左右,第二天早晨起床后感觉已经醒酒,就开车出门办事了,没想到在收费站口被民警查到。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驾驶员杨某将因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记12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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