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书法---是形式美和情感因素的直接结合。
- 缘来如此1223
- 0浏览 · 2019-03-19 08:35
中国书法是“具象艺术”,不是中国书法的艺术之形基于她是自然界某种具体物象的直接的简单的描摹、再现,而是基于“再创作的汉文字”同时具有相对的再现性和表现性、具象性和抽象性、对应性和多元性、独有性和开放性等,是基于再创作的汉文字与汉文字之间的特殊关系,一种艺术创造的紧张而亲密的关系,一种生来具有的可识别性,其实体、本体或者说其实体、本体的核心部分――再创作的汉文字是“具象”的,因此,中国书法也就不可能不是“具象艺术”。而不是什么 “纯抽象形式”、“不是字的一组组线组构”、“不依附任何观念的形式美、自由美”、“独立于符号意义(字义)的净化了线的艺术”、“具有绝对独立性的美”。
中国书法的世界性和独有性。书法金沙曾经反复提出不但应该把中国书法艺术作为中国文化艺术的一部分来研究,而且应该作为世界文化艺术的一部分来研究,中国书法或许具有世界性,于是书法艺术势必超越民族,跨越国界,而赢得一种世界性的艺术认同。但是,这种认同不仅仅是因为中国书法是心画,是形上表现,是形式美和情感因素的直接结合。
中国书法的世界性和独有性。书法金沙曾经反复提出不但应该把中国书法艺术作为中国文化艺术的一部分来研究,而且应该作为世界文化艺术的一部分来研究,中国书法或许具有世界性,于是书法艺术势必超越民族,跨越国界,而赢得一种世界性的艺术认同。但是,这种认同不仅仅是因为中国书法是心画,是形上表现,是形式美和情感因素的直接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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