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高危人群,社会治安大幅提高

上海车友6072730
0浏览 · 2011-06-07 14:08
   第二十六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召开前夕,深圳警方启动“治安高危人员”排查清理百日行动,逾8万“治安高危人员”受到震慑,离开深圳。
    
    目前深圳的治安管理进入冲刺阶段。警方已启动了包括出租屋人口管理、危爆物品管理等十大行动,继续排查清理,让“治安高危人员”闻风而逃。
    
    排查清理的出发点是确保大运会安全,不料却引发质疑。“治安高危人员”的尺度如何把握?逾8万人是如何离开的?排查清理是运动式执法吗?
    
1  建立群防群治网络
    
    夜幕降临,南山区南头街道大新社区便衣巡逻队队员戴上“红袖章”,开始走街串巷,专盯可疑的陌生人,检查治安隐患。
    
    便衣巡逻队由社区业主、清洁工、物业管理人员等组成,平均年龄在50岁以上。每次巡逻两人以上,专门配备了哨子,一旦发现警情或可疑,及时报警,同时鸣哨通知附近巡逻警力。
    
    年逾六旬的陈老伯说,平时会碰到一些打架、斗殴或者小偷小摸的,想管但怕人家说多管闲事。戴上“红袖章”,遇到事就去管,管不住就报警。维护家园治安秩序,老人们最积极。
    
    今年是大运年,深圳提出具体行动计划:确保不发生危害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的重大事件、重大暴力恐怖事件、重大群体性事件、恶性刑事案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重大“黄赌毒”案件、重大公共安全事故。
    
    警力不够,深圳警方就发动全市巡防、保安员、治安员、个体工商业主、环卫工人、公交车司乘人员、出租车司机、邮递员、送水工、水电抄表员等行业众多的群众,组成50万人的“红袖章”巡逻队。大街小巷,处处都能见到“红袖章”。
    
    目前,深圳全市共设立了巡段1.2万余条,设防控点2.2万余个。群防群治网络为警方提供了很多有价值的破案线索。
    
    作为大运会开幕式、闭幕式所在地的南山区,刑事警情降幅同比下降11.6%,环比下降24%,下降幅度居全市之首。
    
2  排查清理成果显著
    
    早发现、早控制、早采取措施,“红袖章”筑起了“第一道防线”。警方深入第一线,排查清理治安隐患。
    
    排查清理方式不一,各有特色。罗湖区把网吧作为发现和甄别“治安高危人员”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南山区依靠加装摄像头,增设警灯值守点、警灯自行车的方式,震慑潜在的犯罪人员。龙岗、宝安则靠“治安高危出租屋”的牌子,使业主租房时首先权衡承租人有没有证件、有没有工作、是不是犯罪分子,如果可疑宁肯不租房。让业主在通过房租获利的同时,自觉承担起监管出租屋的义务,筑起挤压“治安高危人员”的堡垒。
    
    持续百日的“治安高危人员”排查清理行动,共出动警力28.4万人次;检查出租屋33万余间(次)、网吧3.2万余家(次)、旅业6万余家(次)、休闲娱乐场所约2万家(次)、其他场所4万余家(次);处罚出租屋主2300余人,停业整顿、取缔黑网吧、旅业及其他场所1180余家。
    
    百日行动成果很显著。全市共抓获犯罪嫌疑人6371人、破获刑事案件7679起、治安拘留1731人、强制戒毒829人、抓获在逃人员921人。
    
    据警方新闻发布,通过系统筛查和公安机关实地排查,目前已有8万余名“治安高危人员”离开了深圳。警方接报110的警情数同比、环比双下降,其中刑事警情环比下降24%,抢劫警情下降16.4%,抢夺警情下降13%。大新社区杂货店的小老板对此感受最深:以前不时被一些人骚扰,警方加强清理后,治安环境好多了。
    
3  清理行动受到质疑
    
    一场浩浩荡荡的扫毒除恶百日行动,原本是件让百姓安居乐业的大好事,但未料到,这一行动受到一些人的质疑。概括起来,质疑主要集中在三点。
    
    ●将“治安高危人员”清出深圳合法吗?
    
    我国宪法明文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中国公民有居住在深圳的自由和权利。所谓“治安高危人群”,是深圳警方自行定义的词语,这些人以前有犯罪前科,对社会治安存在一定的“潜在威胁”,但没有做出违法之事。仅仅是警方认为这些人会危害到社会,就将其“赶”出深圳,存在公权力违法的嫌疑。
    
    ●这8万“治安高危人员”是怎样离开深圳的,又会流向何方?
    
    假如这些人真是“高危”,深圳是安全了,其他城市可就危险了。有一名网友说:你那里搞活动,就把“治安高危人员”清出来;他那里来领导或国际友人,就把“治安高危人员”扔出去。如此你清过来,我扔出去,“治安高危人员”还是那些“治安高危人员”,只不过是来回转移“阵地”罢了,于事何补?
    
    ●如果没有大运会,这些数据还会存在吗?
    
    逾8万人是怎么统计的?6371个犯罪嫌疑人能否被抓获?7679起刑事案件能否侦破?治安管理常态化是社会稳定的基础,对“治安高危人员”加强日常管理是公安机关的职责。
    
4  面对质疑警方回应
    
    面对一些质疑,深圳警方做出了回应。
    
    ●“治安高危人员”尺度清楚,并非一般的“有前科”“精神病人”和“无业”人员
    
    深圳市法学会常务理事曹叠云认为,对“治安高危人员”的清理整治,属警方日常的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治安高危人员”只是警方对排查、清理、管控对象的提法,并非对具体行为人适用法律时的“罪名”。
    
    社区民警对排查对象心中有数,“尺度”也把握得清楚。“治安高危人员”并非一般的“有前科”“精神病人”和“无业”,“有前科”还得“无正当职业、无合法经济来源”的“长期滞留”,“精神病人”必须是“肇事肇祸”“危及他人安全”。
    
    ●未采取强制遣返或驱赶举动,8万“治安高危人员”自行离开
    
    深圳警方排查清理“治安高危人员”既不“违宪”,也不存在“侵犯人权”。警方通过电子管理系统的动态跟踪和上门走访、跟进核实,确定已有8万余名“治安高危人员”迫于形势压力,自行离开深圳。警方未对任何“治安高危人员”采取任何强制遣返或驱赶离开的举动,同时帮助有危及他人安全倾向的精神病人返回原居住地、由其监护人监管,既可避免危害他人,又防止其成为被侵害对象,也是对这类弱势群体的一种保护。
    
    ●排查清理是治安基础管理的常态工作
    
    在深圳,操控未成年人乞讨、扒窃,组织妇女卖淫,入室盗窃、拦路抢劫、电信诈骗、吸毒贩毒等违法犯罪一直呈高发态势,警方掌握的线索和资料表明,涉案人员中8类“治安高危人员”占绝对比例。盐田区布吉长龙新村的治安员和民警定期联合巡查,物业管理处主任朱素光认为,“这种经常性的排查清理对盗、抢等犯罪具有很大的阻吓力”。
    
    深圳市社会科学院副院长黄发玉认为,通过排查清理掌握“治安高危人员”的信息是警方基础管理的常态工作。将8类人员作为日常治安管理的重点关注对象,是警方的理性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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